犯罪 · 日本

暴力團

  • bōryokudan
  • 日本
  • 法律用語

白話解釋

日本對組織犯罪團體所設的法定類別。相關法律將其定義為可能助長成員集體或經常實施非法暴力行為的組織。法律、警方統計與法院均使用此一術語,不能與英語讀者較熟悉的另一稱呼混為一談。

用語性質

法律用語. 由法律明文定義,具有法律效果。

法規依據

暴力団員による不当な行為の防止等に関する法律

《防止暴力團員不當行為等之法律》

1991年第77號法律;1992年3月施行

通常簡稱「暴力団対策法」或「暴対法」(Bōtaihō)。

字面意義

暴力團體。「暴力」指暴力,「団」指團體或組織。

英文文獻的常見誤解

將「暴力団」與「やくざ」視為同一個詞。前者是附帶法律效果的法定類別;後者是沒有法律效果的通俗用語。在法令遵循檔案或分析報告中,這項區別至關重要。

建議的英文寫法

首次使用時寫作 bōryokudan,並附上釋義;其後沿用 bōryokudan。需要對應機關原有分類用語時,應說明警察廳的英文表述分別使用「Boryokudan」與「organized crime groups」。

發布機關自己的英文用語。 日本警察廳(NPA)的常設英文網頁保留「Boryokudan」原文音譯,並註明一般稱為 yakuza。但其英文譯法並不一致:最新的英文版《警察白皮書》摘要,在正文中使用「organized crime groups」,完全未使用「Boryokudan」。不可宣稱警察廳一律採用同一譯法。

資料來源

  1. 《防止暴力團員不當行為等之法律》(1991年第77號法律)
  2. 日本警察廳組織犯罪對策部,英文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