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 · 中國;實際運作地點位於緬甸、柬埔寨及寮國

詐騙園區

  • yuánqū
  • 中國;實際運作地點位於緬甸、柬埔寨及寮國
  • 當事人自用術語

白話解釋

在中文裡,這是東南亞詐欺據點的稱呼。該詞原本是開發區的標準行政用語,後來被經營者拿來包裝自身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於2024年共同發布的意見指出,犯罪集團在境外以工業園區、開發區為幌子,實際從事詐騙活動。

用語性質

當事人自用術語. 當事人自身使用的詞彙,有助於辨識,但並非中立的描述。

法規依據

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2024年6月26日印發,2024年7月26日公開發布

字面意義

字面是「園區」,也就是工業園區或開發區的日常用語。

英文文獻的常見誤解

英文稱這些地方為 scam compounds(詐騙據點),強調人員遭拘禁的特性;但「园区」強調的恰好相反,是看似合法的開發計畫。中文詞語令人不寒而慄之處正在於這種委婉包裝,而翻譯卻抹去了它。韓文「범죄단지」及日文「詐欺団地」也各自採用類似手法;「단지」與「団地」均指住宅區或產業園區。

建議的英文寫法

英文的 scam compound 已成慣用說法,並非錯譯;但若討論的是詞語所反映的社會觀感,就應保留「园区」,並說明其字面意義。

資料來源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部關於跨境電信網路詐騙的聯合意見,2024年6月26日印發,2024年7月26日公開。第8條所定犯罪基地包括為容納詐騙集團而興建的企業園區、工業園區與開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