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 · 香港
三合會
白話解釋
香港法律中的一個類別,其定義方式比多數讀者預期的更為特殊。依《社團條例》,社團如使用三合會儀式,或採用、使用任何三合會稱號或名稱,即被視為三合會。定義取決於儀式與稱謂,而非是否從事有組織的犯罪活動;這是殖民時期取締天地會所留下的制度。即使未證明實際具有會員身分,自稱或聲稱為三合會會員,本身亦可構成犯罪。
用語性質
法律用語. 由法律明文定義,具有法律效果。
法規依據
《社團條例》(第151章)
推定條款見第18(3)條;會員身分相關罪行見第20(2)條
第2條僅定義「triad ritual」(三合會儀式),並未定義三合會社團。認定為三合會的條款位於第18(3)條;第18(1)(a)條進一步將三合會認定為非法社團。第20(2)條中的「professes or claims to be a member」(表示或聲稱自己是會員),與「is or acts as a member」(身為或充當會員)是分別列出的構成情形。因此,依條文文義,前者無須證明實際會員身分。
字面意義
字面是「三方聯合的社團」。
英文文獻的常見誤解
把「triad」套用在中國大陸的團體,儘管該詞在當地毫無法律意義;或泛指海外華人犯罪網絡,因而暗中預設它們具有實際上未必存在的階層結構。另一常見誤解是以為它必然描述犯罪活動;但在法律上,它描述的是儀式與名稱。
建議的英文寫法
triad society 只用於香港及澳門的法律脈絡。其他地區可用「華語組織犯罪網絡」或當地法律所定的類別名稱。
相關條目
- 黑社會性質組織 · 黑社会性质组织
資料來源
- 香港《社團條例》(第15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