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 · 中國
電信網路詐騙
白話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第2條以遠距、非接觸式電信或網路手段詐取財物,定義「电信网络诈骗」。該部2022年法律規範預防、法令遵循及行政處罰;第38條對犯罪案件則援引既有刑法規定。詐欺案件可能依《刑法》第266條起訴。這有別於日本警察廳的「特殊詐欺」分類,也不同於南韓的法定術語「전기통신금융사기」。
用語性質
法律用語. 由法律明文定義,具有法律效果。
法規依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
2022年法律第2條及第38條(定義、行政責任與刑事案件移送);《刑法》第266條(詐欺)
字面意義
字面為「電信網路詐騙」;「电诈」是其縮略形式。
英文文獻的常見誤解
將2022年法律誤解成另行創設名為「电信网络诈骗」的罪名。第38條將犯罪行為交由適用的刑法處理,包括詐欺罪適用的第266條。縮寫「电诈」也省去了完整法定名稱中的「网络」。
建議的英文寫法
使用 telecom-network fraud,附上「电信网络诈骗」並註明「电诈」是簡稱。說明實際起訴罪名時,應引用適用的《刑法》條文。
相關條目
- 特殊詐欺 · 特殊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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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 · 帮信罪 / 幫信罪
資料來源
- 中國司法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https://en.moj.gov.cn/2023-12/15/c_948363.htm)
-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關於依《刑法》第266條認定詐欺罪的意見(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3361.html)